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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据处理时限要求

系统 事项及处理时限要求 逾期处理方法
网上报销系统 经办人提交网报单后,应在30日内将纸质网报单及附件材料投递至财务处投单机。 逾期未到财务处投单机投递(即网报单仍处于“待投递”状态)的,网报系统将对该类网报单做自动退单处理。
网报系统显示网报单处于“已投递”状态超过90日,但财务处实际仍未收到纸质网报单及附件材料的,视作虚假投递网报单。 财务处将于每季度对该类网报单进行核实清理并做退单处理
财务审核人员将网报单认定为问题单并联系告知报销经办人员后,报销经办人员应在90日内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报销材料。 逾期未完善报销材料的,财务审核人员可对该类问题网报单做退单处理。
薪酬门户 报销经办人员在薪酬门户将薪酬单提交审批后,应在90日内完成线上审批流程。 逾期未完成审批的,财务处可对该类薪酬单做退单处理。
财务审核人员将薪酬单认定为问题单并联系告知报销经办人员后,报销经办人员应在30日内内按要求上传需补充或修改的报销材料。 逾期未完善报销材料的,财务审核人员可对该类问题薪酬单做退单处理。